立院初審娛樂稅法 看電影、表演、演唱會都免稅
台湾立法院財政委員会は、娯楽税法改正案を初審通過させ、映画、職業性歌唱、ダンス、馬術、マジック、技芸、夜総会、演劇、音楽演奏、非職業性歌唱、ダンスなどのパフォーマンス、および各種競技試合の娯楽税を廃止することを決定した。この改正は、国民の文化芸術活動や競技試合への参加を奨励し、地方政府の財政自主性を考慮したもので、2024年9月に行政院が提出した草案に基づく。地方政府は、産業発展や財政状況に応じて、これらの課税項目を停止できる権限が与えられる。舞踏場やゴルフ場など一部の娯楽施設は引き続き課税対象だが、舞踏場の税率は最高100%から50%に引き下げられる。
📋 記事の処理履歴
- 📰 発表: 2026年4月15日 14:16
- 🔍 収集: 2026年4月15日 14:31(発表から15分後)
- 🤖 AI分析完了: 2026年4月15日 17:40(収集から3時間8分後)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5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
為鼓勵民眾參與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並兼顧各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行政院院會在2024年9月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及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的娛樂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排審行政院函請審議的財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朝野立委所提的財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並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列席。
現行娛樂稅法規定,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等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需課徵娛樂稅。
其中,電影的稅率最高不得超過60%、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各種競技比賽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舞廳或舞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0%、高爾夫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20%。
在場的朝野立委均認為應廢除不合理的娛樂稅,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財政部一直把正當休閒當成特種營業管理,欠缺理論基礎。去年度地方政府歲入新台幣1兆275億元,娛樂稅為22.5億元,僅佔千分之2。財劃法修正後,地方統籌分配款增加,完全可以彌補廢除娛樂稅的稅損缺口。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娛樂稅是在1942年制定,現在政府要發文化幣、運動幣促進民眾支持藝文休閒產業,卻同時要課徵娛樂稅,這很奇怪,娛樂稅一年歲入才20多億元,沒有很多,廢除的話,中央撥補給地方也很簡單,希望財政部從善如流。
最終,朝野立委與財政部等行政部門達成共識,初審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
而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仍需課徵娛樂稅,但也增訂地方政府可以視需要,停徵以上各款規定課稅項目的娛樂稅,提經地方議會通過,報財政部備查。
另外,初審條文也降低舞廳或舞場的娛樂稅稅率,從現行的最高不得超過100%,降至最高不得超過50%;高爾夫球場則維持不變,而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的稅率為最高不得超過25%。(編輯:翟思嘉)1150415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5日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
為鼓勵民眾參與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並兼顧各地方政府財政自主,行政院院會在2024年9月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及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的娛樂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排審行政院函請審議的財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朝野立委所提的財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並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等人列席。
現行娛樂稅法規定,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等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所收票價或收費,需課徵娛樂稅。
其中,電影的稅率最高不得超過60%、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各種競技比賽等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舞廳或舞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0%、高爾夫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20%。
在場的朝野立委均認為應廢除不合理的娛樂稅,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財政部一直把正當休閒當成特種營業管理,欠缺理論基礎。去年度地方政府歲入新台幣1兆275億元,娛樂稅為22.5億元,僅佔千分之2。財劃法修正後,地方統籌分配款增加,完全可以彌補廢除娛樂稅的稅損缺口。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娛樂稅是在1942年制定,現在政府要發文化幣、運動幣促進民眾支持藝文休閒產業,卻同時要課徵娛樂稅,這很奇怪,娛樂稅一年歲入才20多億元,沒有很多,廢除的話,中央撥補給地方也很簡單,希望財政部從善如流。
最終,朝野立委與財政部等行政部門達成共識,初審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
而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仍需課徵娛樂稅,但也增訂地方政府可以視需要,停徵以上各款規定課稅項目的娛樂稅,提經地方議會通過,報財政部備查。
另外,初審條文也降低舞廳或舞場的娛樂稅稅率,從現行的最高不得超過100%,降至最高不得超過50%;高爾夫球場則維持不變,而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的稅率為最高不得超過25%。(編輯:翟思嘉)1150415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