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15年07月02日 發言日期:115年07月01日 發言時間:23時53分49秒 公司代號:6770 公司名稱:力積電 主旨: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第51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07月01日
說明: 1. 事實發生日:115年07月01日 2. 公司名稱: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 傳播媒體名稱:海外某券商內部報告 6. 報導內容: 海外某券商內部報告:「…台灣力晶與合作廠商將推進DRAM產銷…。」 7. 發生緣由: 針對海外某券商內部報告指稱台灣力晶與合作廠商將推進DRAM產銷,力積電鄭重聲明絕無任何在海外推進DRAM相關技術移轉或製造的計畫。為恐不實訊息誤導,特此澄清。 8. 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內容發佈重大訊息澄清。 9.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07月01日 / 115年07月02日
- 產品、服務:DRAM製造 / 半導體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