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0 華建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Key facts
- 2530 華建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 華建(2530)公告,於115年6月26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之競業行為以不損害公司利益為限,且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27日
Direct answer
華建(2530)公告,於115年6月26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之競業行為以不損害公司利益為限,且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Citation
- 2530 華建公告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2026年6月27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27日
華建(2530)公告,於115年6月26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之競業行為以不損害公司利益為限,且對公司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7日 21:03(發表後12小時3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7日 21:09(收集後5分鐘)
出表日期: 115年6月27日
發言日期: 115年6月26日
發言時間: 17時36分06秒
公司代號: 2530
公司名稱: 華建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5年6月26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年06月26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裕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發言日期: 115年6月26日
發言時間: 17時36分06秒
公司代號: 2530
公司名稱: 華建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5年6月26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年06月26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裕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華建的股東會決議了什麼?
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的競業禁止限制,僅限不損害公司利益的範圍內。
競業行為的許可期間是多久?
僅限於吳裕國擔任華建董事的在任期間。
這對公司財務有影響嗎?
公司表示此舉對財務與業務無影響。
這與中國大陸事業有關嗎?
無關,明確標示為不適用。
此決議如何通過?
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股東出席,並獲出席股東過半數表決權同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