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年6月27日 發言日期: 115年6月26日 發言時間: 14時43分21秒 公司代號: 1325 公司名稱: 恆大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5年6月26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年6月26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黃美慧 董事 (2) 林華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不織布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至本屆董事任期結束為止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投票表決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1) 黃美慧 董事 (2) 林華 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黃美慧擔任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2) 林華擔任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廈門市同安區洪塘路77號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織布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該二位董事係分別兼任本公司之子公司董事長及董事,其行為對本公司並無利益衝突之虞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廈門恒大工業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6月26日 / 115年6月27日
  • 產品、服務:不織布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