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化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Key facts
- 國化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 國化(1713)公告,股東常會已決議通過解除部分董事之競業行為限制。獲准對象包含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共五名,許可範圍為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業務,期間為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25日
Direct answer
國化(1713)公告,股東常會已決議通過解除部分董事之競業行為限制。獲准對象包含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共五名,許可範圍為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業務,期間為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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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化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026年6月25日), PR Times
- Source
- PR Times
- Date
- 2026年6月25日
國化(1713)公告,股東常會已決議通過解除部分董事之競業行為限制。獲准對象包含董事長、董事及獨立董事共五名,許可範圍為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業務,期間為其擔任董事職務期間,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5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5日 10:16(發表後1小時16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5日 10:18(收集後2分鐘)
發佈日期:2026年6月25日
發言日期:2026年6月24日
發言時間:11時47分27秒
公司代號:1713
公司名稱:國化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24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2026年6月24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長:恆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應柔爾
- 董事:利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洪志成
- 独立董事:曾紀穎、葉連珠、紀文貴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或類似之業務。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者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發言日期:2026年6月24日
發言時間:11時47分27秒
公司代號:1713
公司名稱:國化
主旨: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2026年6月24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2026年6月24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長:恆昌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應柔爾
- 董事:利泰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洪志成
- 独立董事:曾紀穎、葉連珠、紀文貴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或類似之業務。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者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國化的股東會通過了什麼決議?
通過解除部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的提案。
哪些董事獲准從事競爭業務?
包含應柔爾、洪志成及三名獨立董事。
允許期間是多久?
於其擔任國化董事期間內皆適用。
此舉對財務有影響嗎?
公司表示對財務業務完全無影響。
是否涉及中國大陸事業?
不適用,無相關大陸投資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