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115年6月24日 發言日期:115年6月23日 發言時間:14時45分37秒 公司代號:2471 公司名稱:資通

主旨: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15年6月23日

說明: 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6月23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神通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楊香芸(神通電腦(股)公司代表人) 董事:苗華斌(神通電腦(股)公司代表人)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投票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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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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