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年06月17日 2.公司名稱: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函文,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上月底其他應收款餘額及占資產和股本之比例、未逾期及已逾期金額,暨上月已收回金額等資訊。

項目 / 截至115年05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其他應收款餘額: 203,577 -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資產比例: 6.28% - 其他應收款餘額佔股本比例: 15.66% - 其他應收款未逾期金額: 36,454 - 其他應收款已逾期金額: 167,123 - 115年5月1日115年5月31日已收回金額: 3,321

6.因應措施:請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 a. 截至115年5月31日止,上列其他應收款於帳上已提列之呆帳損失金額為新台幣167,123千元。 b. 債權保全措施: 公司已委請專業律師向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仲裁結果將會決定是否能向中國普天信息及普天國際貿易追討其他應收款US$4,458,769。公司將盡最大能力保障本公司及股東之權益。 c. 本公司資金可支應公司營運所需,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d. 本公司接獲深圳國際仲裁院通知,裁決期限將延長至115年6月30日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調查
  • 相關組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 中國普天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