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703 発言日期: 1150702 発言時間: 141951 公司代號: 6914 公司名稱: 阜爾運通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702

説明: 1. 事實發生日: 115/07/02 2. 公司名稱: 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 5. 発生緣由: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21805528號函及臺證上一字第1121806212號函辦理。

6. 因應措施: 本公司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時所出具の承諾事項暨後続執行情形は以下の通りです:

承諾事項: (1) 承諾増訂下列事項於本公司章程,並提最近一次股東會通過: 本公司の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此後辦理現金増資時,本公司應按原有股份比例分認,如未認足按原有股份比例得認購之額度,須先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股東會同意,始得為之。 本公司處分、移転或降低對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の持股,亦同。 另應強化對該二子公司の監理,該二子公司の関連内控辦法、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應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2) 承諾本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及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底,部分自営或代開発票物業管理停車場未取具停車場登記證之場站,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前取具停車場登記證,無法改善者,承諾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掛牌前停止営運、関場、完成解約或契約到期前仍無法改善者,將不再継約。 另前揭作業列为每年年度稽核計畫の稽核項目,並委託会計士於上市掛牌後連續三年就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及子公司監理の内部統制制度遵循情形取得審査報告。

執行情形: (1) 本公司於113/06/27股東常會通過修章案。 (2) 本公司於114年3月13日115年3月10日取得会計士出具113年度及11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断項目可維持有效性確信結論の報告。 (3) 115年度会計士審査進行中,本公司尚未取得審査報告。

7. その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の主体係属公開発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条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FACT BOX ・ 要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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