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624 発言日期: 1150623 発言時間: 143205 公司代號: 9902 公司名稱: 台火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150623 説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5/06/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富利投資(股)公司 (2)董事:富利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呉嘉勳 (3)董事:寶利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李東穎 (4)董事:李俊永 (5)董事:趙伊嫺 (6)獨立董事:范宏書 (7)獨立董事:呉壽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囲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条説明表決結果):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の一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の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属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属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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