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脫碳化支援機構決定支援由M.M.Plastic公司主導的塑膠回收事業
JICN宣布透過次級貸款與優先股提供60億日圓資金,支援M.M.Plastic的國內塑膠回收業務,目標為擴大3萬噸的回收處理能力。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0日 01:00
- 🔍 收集: 2026年4月11日 00:29(發表後23小時29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9日 23:55(收集後215小時25分鐘)
日本脫碳化支援機構(代表取締役社長:田吉禎彥,英文名稱:Japan Green Investment Corp. for Carbon Neutrality,簡稱JICN)決定對由M.M.Plastic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千葉縣富津市,代表取締役社長:森村努)所主導的塑膠回收事業(以下簡稱「本事業」)提供支援。本案為針對國內業者營運之塑膠資源循環相關事業的支援案件中,首次公開發表的項目。
今後,JICN預計將透過對本事業的監控,持續確認其在貢獻減少溫室氣體(GHG)排放量等方面的推動情況。
1. 事業概要
(1) 名稱:M.M.Plastic股份有限公司
(2) 總公司所在地:千葉縣富津市
(3) 代表人:森村 努
(4) 設立日期:2006年4月
(5) 股東:Tera Rem Group股份有限公司
(6) 事業內容:廢棄物再生處理及再商品化事業
(7) 事業實施狀況與擴大計畫
- 本事業基於《容器包裝回收法》(「關於促進容器包裝分類收集及再商品化等法律」,1995年制定),透過地方政府回收一般家庭排出的塑膠製容器包裝及塑膠製品等廢棄塑膠,並利用再生塑膠製造、販售顆粒及物流用棧板。
- 為了回應近年來社會對塑膠資源循環日益高漲的需求,以擴充再商品化處理能力為目標,計畫將容器包裝塑膠的回收量增加3萬噸,並預定增設工廠以應對此需求。
2. JICN支援決定的概要
2-1. 支援內容
資金供給型態:次級貸款及優先股投資
總出融資執行額:60億日圓
2-2. 支援決定相關的政策意義
(1)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觀點
- 為了促進實現低資源消耗與低環境負荷的「循環型社會」而制定的《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2000年制定)中,規定了廢棄物與回收對策的優先順序。其優先順序第一為抑制廢棄物產生(Reduce),第二為再使用(Reuse),第三為再生利用(Recycle)。第四為熱回收(針對無法回收且不得不燃燒的廢棄物,在焚燒時進行發電或餘熱利用),最後才是將絕對無法循環利用的物品進行適當處置。本事業屬於其中的再生利用(Recycle),是在廢棄物與回收對策中優先順序較高的推動項目。
- 目前,在日本作為廢棄物被回收的塑膠中,約有6成被焚燒處理(根據塑膠循環利用協會(PWMI)公布的「2023年塑膠製品生產・廢棄・再資源化・處理處分狀況物質流向圖」)。透過本事業,廢棄塑膠的實體回收(將不再需要的產品或廢棄物加工成可再次作為資源使用的狀態,作為素材或原物料循環利用的回收方法)比例將增加,預期將有助於減少伴隨廢棄塑膠焚燒以及採購、製造原生塑膠原料所產生的GHG排放量。
(2) 經濟與環境良性循環的觀點
如以下所述,期待能對實現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社會,以及促進經濟與環境的良性循環做出貢獻。
- 日本的大部分能源資源依賴海外,地緣政治風險及價格波動風險等已逐漸顯現。透過推動塑膠製品的回收利用,有望減少作為塑膠製品原料的石油等進口,有助於防止國家財富外流,同時對日本的經濟安全保障做出貢獻。
- 藉由減少廢棄物及有效利用資源,不僅有助於實現循環經濟社會,抑制塑膠垃圾排放與促進資源循環亦有助於對策包含微塑膠在內的海洋塑膠垃圾問題,進而生物多樣
今後,JICN預計將透過對本事業的監控,持續確認其在貢獻減少溫室氣體(GHG)排放量等方面的推動情況。
1. 事業概要
(1) 名稱:M.M.Plastic股份有限公司
(2) 總公司所在地:千葉縣富津市
(3) 代表人:森村 努
(4) 設立日期:2006年4月
(5) 股東:Tera Rem Group股份有限公司
(6) 事業內容:廢棄物再生處理及再商品化事業
(7) 事業實施狀況與擴大計畫
- 本事業基於《容器包裝回收法》(「關於促進容器包裝分類收集及再商品化等法律」,1995年制定),透過地方政府回收一般家庭排出的塑膠製容器包裝及塑膠製品等廢棄塑膠,並利用再生塑膠製造、販售顆粒及物流用棧板。
- 為了回應近年來社會對塑膠資源循環日益高漲的需求,以擴充再商品化處理能力為目標,計畫將容器包裝塑膠的回收量增加3萬噸,並預定增設工廠以應對此需求。
2. JICN支援決定的概要
2-1. 支援內容
資金供給型態:次級貸款及優先股投資
總出融資執行額:60億日圓
2-2. 支援決定相關的政策意義
(1)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觀點
- 為了促進實現低資源消耗與低環境負荷的「循環型社會」而制定的《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2000年制定)中,規定了廢棄物與回收對策的優先順序。其優先順序第一為抑制廢棄物產生(Reduce),第二為再使用(Reuse),第三為再生利用(Recycle)。第四為熱回收(針對無法回收且不得不燃燒的廢棄物,在焚燒時進行發電或餘熱利用),最後才是將絕對無法循環利用的物品進行適當處置。本事業屬於其中的再生利用(Recycle),是在廢棄物與回收對策中優先順序較高的推動項目。
- 目前,在日本作為廢棄物被回收的塑膠中,約有6成被焚燒處理(根據塑膠循環利用協會(PWMI)公布的「2023年塑膠製品生產・廢棄・再資源化・處理處分狀況物質流向圖」)。透過本事業,廢棄塑膠的實體回收(將不再需要的產品或廢棄物加工成可再次作為資源使用的狀態,作為素材或原物料循環利用的回收方法)比例將增加,預期將有助於減少伴隨廢棄塑膠焚燒以及採購、製造原生塑膠原料所產生的GHG排放量。
(2) 經濟與環境良性循環的觀點
如以下所述,期待能對實現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社會,以及促進經濟與環境的良性循環做出貢獻。
- 日本的大部分能源資源依賴海外,地緣政治風險及價格波動風險等已逐漸顯現。透過推動塑膠製品的回收利用,有望減少作為塑膠製品原料的石油等進口,有助於防止國家財富外流,同時對日本的經濟安全保障做出貢獻。
- 藉由減少廢棄物及有效利用資源,不僅有助於實現循環經濟社會,抑制塑膠垃圾排放與促進資源循環亦有助於對策包含微塑膠在內的海洋塑膠垃圾問題,進而生物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