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大聲公對派出所喊「出來罰站」 台中男社維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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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大聲公對派出所喊「出來罰站」 台中男社維法遭罰
-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警方,持大聲公在派出所外叫囂,遭台中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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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警方,持大聲公在派出所外叫囂,遭台中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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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大聲公對派出所喊「出來罰站」 台中男社維法遭罰 (2026年5月22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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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 Times
- Date
- 2026年5月22日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警方,持大聲公在派出所外叫囂,遭台中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18:22
- 🔍 收集: 2026年5月22日 18:31(發表後8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21:17(收集後218小時45分鐘)
台中黃姓男子疑對警方不滿,日前赴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聲公高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被函送法辦,台中地院日前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他新台幣3000元,可抗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15年5月1日中午12時52分,前往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聲公擴音器高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案經警方認定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黃男移送法院裁處。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不當言詞,但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台中地院18日裁定,黃男處罰鍰3000元,全案仍可抗告。
常見問題
黃男為何被罰?
因其持大聲公在派出所外滋擾警察執行公務。
罰款金額是多少?
新台幣3000元。
依據什麼法律裁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
黃男可以抗告嗎?
可以,全案仍可抗告。
事件發生地點在哪?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