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大聲公對派出所喊「出來罰站」 台中男社維法遭罰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警方,持大聲公在派出所外叫囂,遭台中地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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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5月22日 18:22
  • 🔍 收集: 2026年5月22日 18:31(發表後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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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黃姓男子疑對警方不滿,日前赴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聲公高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被函送法辦,台中地院日前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他新台幣3000元,可抗告。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書指出,黃男於民國115年5月1日中午12時52分,前往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外,持大聲公擴音器高喊「警察通通給我出來罰站」。案經警方認定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黃男移送法院裁處。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不當言詞,但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程度。台中地院18日裁定,黃男處罰鍰3000元,全案仍可抗告。

常見問題

在台中對警察喊話會被罰嗎?

若被認定為滋擾公共場所或公務執行,依社維法可處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