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洲跟騷男另案判刑3月、監護5年 新北檢將速執行
新北市蘆洲游姓男子4月底跟蹤女高中生並毆傷其外婆遭羈押。新北地檢署21日表示,游男因112年另起傷害案已遭判刑3個月及監護5年確定,將速執行確保社會安全,且監護期滿前可聲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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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5月21日 19:53
- 🔍 收集: 2026年5月21日 20:01(發表後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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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 曹亞沿 新北21日電)新北蘆洲游姓男子4月底尾隨女高中生,還毆打女學生外婆及里長遭逮捕。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游男112年另涉傷害等案判刑3月,並施以監護處分5年確定,將儘速執行確保社會安全。 新北市蘆洲區1名18歲女高中生4月28日下午放學返家,遭游姓男子尾隨,女高中生致電外婆求助,外婆在社區等候並上前制止,竟遭游男毆打導致鼻骨斷裂、肝臟破裂等嚴重傷勢送醫;里長上前制止也遭毆傷,幸經其他目擊民眾制止壓制,員警到場後立即逮捕游男並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複訊後認游男涉犯刑法重傷害、傷害、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罪,聲請羈押獲准。據了解,游男非首次犯案,自112年9月起在蘆洲區針對未成年女童連續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 新北地檢署今天指出,游男在112年間另犯傷害、強制等案,今年5月19日經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且執行完畢後應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確定。檢方將在相關程序完備後儘速執行,並在徒刑執行完畢後接續執行監護處分。 檢方補充,監護處分在其執行期間屆滿前,若檢察官認為有延長必要,可聲請法院許可延長,第一次延長期間為3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1年以下,以確保社會安全。
常見問題
這起蘆洲跟騷事件的嫌犯是誰?
依據報導,嫌犯是一名游姓男子,他自112年9月起在蘆洲區有對未成年女童犯下多起性騷擾案件的紀錄。
游姓男子除了跟蹤騷擾外,還犯了什麼罪?
他在4月28日尾隨女高中生,並毆打前來制止的女學生外婆及里長,導致外婆鼻骨斷裂、肝臟破裂重傷。檢方因此認定他涉犯重傷害、傷害、跟蹤騷擾防制法等罪。
新聞中提到的「另案判刑」是什麼?
指游姓男子在112年間另外觸犯的傷害、強制等案件。台灣高等法院已於今年5月19日就此案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並在刑滿後施以監護5年。
什麼是「監護處分」?可以延長嗎?
監護處分是一種保安處分,目的在於對有特定風險的犯罪行為人進行治療、矯治與社會安全監督。根據新聞,若在執行期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必要,可聲請法院許可延長,第一次可延長3年以下,之後每次可延長1年以下。
檢方接下來會如何處理游姓男子?
針對4月底的跟騷傷人案,檢方已聲請羈押獲准。同時,新北地檢署將在程序完備後,儘速執行他另案被判處的3個月徒刑,刑滿後再接續執行5年的監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