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夾娃娃機還可換刮刮樂涉賭 基檢起訴機台主

基隆地檢署起訴一名邵姓機台主,他將夾娃娃機改裝為賭博性質的機台,提供刮刮樂兌換,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刑法賭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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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26日 13:17
  • 🔍 收集: 2026年4月26日 13:31(發表後1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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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6日電:

邵姓男子將俗稱夾娃娃機的「選物販賣機」抓爪改為磁吸裝置,且加裝障礙物等,並提供顧客換取刮刮樂,使機台喪失原有特性而有賭博性質,基隆地檢署偵查後起訴邵男。

基隆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選物販賣機必須符合對價取物概念,包括保證金額取物、商品價值與保證金額相當,且無涉及射倖性,包含未改變機台原運作方式影響抓取機率,以及無取得商品價值不同等情形,否則即屬電子遊戲機。

50餘歲邵男去年1月起分別在基隆市暖暖區八堵路、源遠路及仁愛區孝三路等3處選物販賣機店,擺放共56台機台,並將機台抓爪改裝為磁吸裝置,另在掉落口加裝障礙物或彈跳網。

邵男並修改每局投幣的幣值,供不特定人以每次新台幣10元至200元不等現金投入抓取代夾物後,獲得換取刮刮樂的機會,讓人具有以小博大的投機心態,具射倖性質,且保證取物上限金額違反規定超過990元。

檢察官偵查後,16日認定邵男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未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者,不得經營電子遊戲場業,及刑法賭博財物罪嫌,從重依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起訴邵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