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再就業計畫修正 獎勵金翻倍增至6萬元
労働部は「婦女再就業計画」を修正し、女性の職場復帰を支援するため奨励措置を強化した。主な変更点として、適用対象が家庭要因に限定されず、離職期間が180日以上の女性全てに拡大された。また、再就業奨励金は就業30日ごとに1万元、最高6万元まで支給されるようになり、従来の3万元から倍増した。さらに、雇主への職場支持輔導奨励金も月額3000元から5000元に引き上げられ、女性がより安心して職場復帰できる環境を整備する。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7日 17:09
- 🔍 收集: 2026年4月7日 18:00(發表後51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5日 12:48(收集後186小時48分鐘)
勞動部今天舉辦「婦女再就業強化版 力挺婦女重返職場」記者會,宣布修正「婦女再就業計畫」獎勵措施,運用「自主訓練獎勵」、「再就業獎勵」及「職場支持輔導獎勵」,支持婦女返回職場穩定就業。
洪申翰會中表示,政策升級是讓離開職場的女性更有信心、更有力量回到職涯,修正計畫初衷是希望將大門打得更開,也讓獎勵、支持更到位。
洪申翰強調,當一個女性可以更自在的進出職場、兼顧工作跟生活的時候,那代表台灣的社會也更成熟、更有韌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本計畫已經拍板,今天就會刊登公報正式上路;目前評估再就業人數可以成長一倍,預算部分是依過去的水準編列,但未來如果人數倍增,會爭取就業安定基金支持。
陳世昌指出,會先看計畫上路後的效果、風險,評估執行情況後,再考慮其他就業獎勵措施是否放寬調整,目前並沒有預設。
勞動部2023年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截至去年底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天以上婦女皆可適用;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天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
另外,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天者,自離職次日起60天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天,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原獎勵金於就業滿90天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天得請領再就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6萬元。
計畫中原「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為5000元,最長12個月;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編輯:李亨山)1150407
洪申翰會中表示,政策升級是讓離開職場的女性更有信心、更有力量回到職涯,修正計畫初衷是希望將大門打得更開,也讓獎勵、支持更到位。
洪申翰強調,當一個女性可以更自在的進出職場、兼顧工作跟生活的時候,那代表台灣的社會也更成熟、更有韌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本計畫已經拍板,今天就會刊登公報正式上路;目前評估再就業人數可以成長一倍,預算部分是依過去的水準編列,但未來如果人數倍增,會爭取就業安定基金支持。
陳世昌指出,會先看計畫上路後的效果、風險,評估執行情況後,再考慮其他就業獎勵措施是否放寬調整,目前並沒有預設。
勞動部2023年起推動「婦女再就業計畫」,截至去年底止已協助9萬600名婦女再就業。本次修正重點,包括放寬適用對象不限家庭因素,凡離開職場180天以上婦女皆可適用;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申請報名本計畫後,就業管道不限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自行就業,只要符合受僱滿30天以上均得請領再就業獎勵。
另外,考量重返職場初期適應需求,新增參加計畫後受僱未滿90天者,自離職次日起60天內轉職再符合受僱滿30天,仍得申請再就業獎勵;原獎勵金於就業滿90天一次發給3萬元,修正為就業每滿30天得請領再就業獎勵金1萬元、最高發給6萬元。
計畫中原「雇主工時調整獎勵」修正為「職場支持輔導獎勵」,鼓勵雇主提供工時調整及至少1項其他職場支持措施如家庭照顧協助或補助、員工協助方案、在職教育訓練等,獎勵金額由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為5000元,最長12個月;同時也修正婦女自主訓練獎勵,參與課程時數需至少8小時以上。(編輯:李亨山)1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