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調查局提供跟監資訊遭拒興訟 港商向心敗訴

香港商人向心因要求台灣調查局提供跟監資訊遭拒而提起訴訟,法院今日判決駁回。向心夫婦曾被控涉違國安法及洗錢,獲不起訴及無罪確定後已返回香港。法院指出,向心為香港居民,不符台灣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申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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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6日 19:02
  • 🔍 收集: 2026年4月16日 19:32(發表後29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6日 19:34(收集後2分鐘)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6日電)中國創新投資公司主席向心及妻子龔青被控涉違國安法及洗錢,獲不起訴及無罪確定,已返回香港。向心要求調查局提供當初跟監、拍照蒐證的資訊遭拒而興訟,法院今天判決駁回。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新聞資料表示,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的主體資格,以「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及「互惠原則之外國人」為限,但向心為香港地區居民,不符合申請要件。

法院表示,調查局接獲本件申請後,以不符法定申請要件為由,不准提供,處分合法有據,因此判決駁回,可上訴。

全案緣於,向心主張於民國108年間因涉及刑事案件,遭檢察官、法院相繼限制出境出海至112年9月間,後來經台灣高等法院於112年9月為無罪判決確定並解除限制出境出海。

向心認為,在台期間遭調查局派員跟監及拍照蒐證,以自行留存或未來出版回憶錄為由,於113年7月8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及檔案法向調查局提出申請,請求提供被蒐證的相關資訊。

調查局於113年7月17日做出原處分否准。向心不服,提起訴願,經法務部駁回訴願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本件行政訴訟。(編輯:龍柏安)1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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