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都更條例修法提供社宅才享容獎 嚴審公共性
台灣內政部國土署宣布修訂《都市更新條例》。儘管民間團體質疑放寬容積獎勵(捐贈社會住宅可從1.5倍放寬至2.0倍)可能鬆動都市承載原則,國土署澄清,容積獎勵將僅限於實質提供社會住宅及婚育宅的案件,並將嚴格審查公共性及設定法定上限。此次修法旨在解決民間自主都更面臨的整合不易、專業不足及資金風險等問題,將導入全案管理機構、信用保證制度及標準化融資流程等機制。此政策旨在透過多種都更方式加速社會住宅供給,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已透過都更取得近4000戶社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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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表: 2026年4月13日 19:46
- 🔍 收集: 2026年4月13日 20:01(發表後15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3日 21:18(收集後1小時16分鐘)
2026年4月13日,台灣內政部國土署回應OURs都市改革組織等民間團體對《都市更新條例》修法草案的質疑。行政院長卓榮泰近期提出放寬都更容積獎勵上限至1.5倍的新方向,內政部隨後提出修正草案,針對捐贈社會住宅的案件,容積獎勵可放寬至2.0倍。民間團體擔憂此舉將普遍鬆動都市環境承載與空間治理原則。國土署表示,相關案件必須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才能享有容積獎勵,且將經地方及中央依法審議,除設有法定上限外,也會從嚴把關公共性,確保都市機能與公共設施承載無虞。修法主要目的為解決民間自主都更在推動過程中,常面臨的住戶整合不易、專業能力不足及資金風險較高等問題。為此,將導入專業協助機制及財務支持措施,如「全案管理機構」、建立信用保證制度及標準化融資流程等。為加速社會住宅興辦,國土署將強化公私協力,透過都更分回、都計變更回饋及容積獎勵捐贈等多元方式擴大供給。目前,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已透過都更取得近4000戶社會住宅。國際上,英國大倫敦計畫、倫敦奧運公園及美國舊金山包容式住房等也有類似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