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開除立委李貞秀黨籍 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其立委名籍

2026年4月13日,台灣民眾黨開除立法委員李貞秀黨籍。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函請立法院註銷李貞秀的立委名籍。該條文規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喪失黨籍者,自喪失黨籍日起喪失資格,並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其遺缺將由該政黨登記之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中選會將依同法第73條第5項規定,於收到立法院註銷名籍公函後15日內公告遞補名單。李貞秀遭開除黨籍係因近期爭議不斷。
政治ニュースNQ 77/100出典:p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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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3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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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於2026年4月13日報導,台灣民眾黨已開除立法委員李貞秀的黨籍。中選會表示,民眾黨已發函告知中選會此決議。中選會今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函請立法院註銷李貞秀的立委名籍。該法第73條第2項明定,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在就職後喪失其政黨黨籍者,自喪失黨籍日起,喪失其資格,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請立法院註銷,其所遺缺額,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若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無人遞補,視同缺額。民眾黨中評會於今日下午開會,決定將李貞秀開除黨籍,即日起生效,李貞秀也將因此失去不分區立委資格。中選會進一步指出,後續待收到立法院註銷名籍公函後,將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5項規定辦理。該法第73條第5項規定,依據第73條第2項規定的立委遞補案,應自立法院註銷名籍公函送達日起15天內,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遞補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