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信辦規範網路直播打賞 禁止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打賞功能

中共中央網信辦於2026年4月13日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要求網路平台不得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對於8歲以上、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需徵得監護人同意;對於16歲以上未成年人,則需徵得監護人同意或核驗收入證明。此規範旨在解決網路直播打賞中誘導未成年人、非理性打賞等亂象。
規制/政策変更NQ 81/100出典:pr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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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發表: 2026年4月13日 16:57
  • 🔍 收集: 2026年4月13日 17:31(發表後34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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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網信辦於2026年4月13日發布「關於加強網路直播打賞規範管理的通知」,共計11條。主要規定包括:網路平台不得對8歲以下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對超過8歲、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應先徵得監護人同意;對16歲以上未成年人開放打賞服務,應先徵得監護人同意或核驗收入證明。通知亦細化了打賞規則、打賞營利權限開通、打賞限額功能、打賞提醒功能、打賞金額排名、打賞互動、打賞營利行為負面清單、異常打賞識別處置、投訴舉報受理機制、建立常態化治理機制等部分。中共中央網信辦表示,打賞雖是網路直播主要營利方式之一,但也衍生出誘導、誘騙打賞等問題,部分平台管理標準不一,導致亂象叢生。此政策是依據去年「清朗.整治網路直播打賞亂象」專案行動經驗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