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陳亭妃論文抄襲挨告 北院判林國春、呂謦煒免賠

民進党立法委員の陳亭妃氏は、国民党の林國春氏と呂謦煒氏が自身の博士論文の盗作疑惑を指摘したことに対し、名誉毀損で160万元の賠償を求めて提訴した。台北地方法院は、林國春氏と呂謦煒氏が合理的な調査義務を果たしており、陳亭妃氏の論文には引用形式の不備があるため、公衆の批判の対象となると判断した。その結果、裁判所は陳亭妃氏の訴えを棄却し、両氏に賠償責任はないとの判決を下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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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発表: 2026年4月15日 18:33
  • 🔍 収集: 2026年4月15日 19:02(発表から28分後)
  • 🤖 AI分析完了: 2026年4月15日 20:13(収集から1時間11分後)
中央訊息

(中央社記者謝君臨台北15日電)國民黨前副發言人呂謦煒、議員林國春指控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陳亭妃控告2人侵害名譽權,請求連帶賠償160萬元。北院認為2人已盡合理查證,今天判決駁回陳亭妃之訴。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於民國112年參選立委期間,與時任國民黨副發言人、現任基隆市政府民政處長呂謦煒合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立委陳亭妃的長榮大學經營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台灣六都行政管理績效衡量之研究」涉嫌抄襲。

呂謦煒表示,陳亭妃的博士論文抄襲比率高達25%,多處抄襲未標明出處。2人並批評陳亭妃「抄襲、不法學位、智慧竊盜、學術詐欺集團」等。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陳亭妃提告主張,林國春、呂謦煒為了選舉操作不實指控,不僅傷害她的人格,也牽連無辜的指導教授,當年份該研究所的博士論文並未規定圖靈原創性比對須低於13%,且她的論文有引註引用資料,合乎規定。

陳亭妃認為,林國春、呂謦煒未向長榮大學查證、確認她的論文引註方式合規,即以偏激、不堪文字批評,已逾越合理評論範疇,向2人提告求償新台幣160萬元。

林國春、呂謦煒反駁表示,陳亭妃是5連霸立委,其誠信、操守與公共利益有高度相關,她的博士論文與維基百科內容有多處相同,他們以圖靈比對等方式查證後發表言論,已善盡合理查證義務,屬合理評論。

北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陳亭妃的論文雖有註明資料來源,但引用資料格式確實有所不當,與學術倫理所要求的引註格式不符,確有瑕疵,論文是否挪用他人的創作,屬可受公評之事,林國春、呂謦煒已盡合理查證,評論用詞縱使尖酸,陳亭妃身為公眾人物,也應容忍退讓,因此判2人無須賠償。(編輯:張雅淨)1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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