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賴于暇 台北26日電)近日豪雨成災,救災經費成為朝野攻防焦點。行政院今日說明,防救災工作具有急迫性,但現行體制下,可直接用於救災的「災害準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並不屬於可動支的延續性計畫範疇,必須等待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完成三讀程序後方能動支。行政院期盼立法院能儘早審議完成今年度總預算。
總統賴清德日前指出,台灣面臨雨季與颱風季,預算未過將導致政府救災陷入資金困境。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則提出質疑,依據預算法規定,總預算未過時,法定義務支出與既有延續性計畫皆可執行,且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救災經費不足時得視需要「移緩濟急」。
對此,行政院回應表示,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送交立法院,至今已逾302天未審議完成。行政院澄清,災害準備金並非延續性計畫,動支前提必須是總預算案通過。此外,行政院雖在4月下旬請各機關執行718億元的新興計畫,但這些經費多為長期水利工程,無法填補災害防救法中的緊急救災缺口,亦不能作為立法院審議延宕的理由。行政院呼籲立法院儘速通過預算,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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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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