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高雄24日電,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黃紹庭涉詐領助理費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定讞。高雄市議會指出,行政院將依判決書解除其議員職務,並因褫奪公權效力,黃紹庭將無法參選年底市議員選舉。

黃紹庭回應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研究。高雄市議會秘書長黃錦平說明,行政院發布的解職公文將追溯至判決定讞日生效。此外,依據選罷法規定,褫奪公權者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後續將依黨內考紀相關規定處理。

根據判決書,黃紹庭自民國103年12月起,透過人頭助理與低薪高報方式,詐領助理補助費共計新台幣1455萬餘元。二審維持一審判決,除刑期外,並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向公庫支付200萬元,且須接受7場次法治教育。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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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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