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都警視廳人身安全對策課於6月22日宣布,依據修訂後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對中央區一家偵探事務所下達通知,要求其不得向特定加害者提供被害人個人資料。這是該法案修訂以來,日本全國首次針對偵探業者行使此類行政權限。
根據調查,一名42歲的男子曾於1月委託該偵探社調查一名女子,聲稱是為了處理金錢糾紛,實則為找尋約10年前的舊識。該男子獲取個資後,對女方進行跟蹤騷擾,甚至寄送毀損名譽的郵件給女方家屬,於4月因恐嚇罪遭逮捕。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該男子曾利用偵探調查獲取住處資料,儘管偵探社當時並不知情,警方仍決定採取法律行動。
今年3月施行的修訂版《跟蹤騷擾防制法》,賦予警方在偵探業者等第三方可能成為跟蹤幫兇時,要求其停止提供個資的權限。負責此案的警視廳高層強調,偵探業者有義務審視委託目的,此次裁決意在遏止相關個資遭濫用,並警示業者可能因協助行為而面臨共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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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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