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毒駕車禍頻傳,交通部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福部及警政署等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行政與刑事責任,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毒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即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駕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則吊扣駕照。交通部指出,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處罰規定。此外,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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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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