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阜縣高山市將從令和8年度(2026財年)起實施一項措施,活化長期空置的市營住宅部分單位,允許使用者不論是否符合一般入住條件皆可申請。

使用者資格

在該市營住宅所在地區,目前未擁有自有住宅者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

- 希望移居至高山市者(包括試住) - 居住於此,以從事有助於地域振興之活動者,例如解決人手不足問題

使用期間

原則上一年以內(可延長)

使用流程

1. 諮詢高山市建築住宅課住宅政策係(電話:0577-35-3176) 2. 參觀符合條件之住宅單位(協調日期後進行) 3. 向市府提交使用申請書 4. 市府審查及住宅單位修繕(約需2個月) 5. 市府發出使用許可通知,並交付鑰匙 6. 開始使用

令和8年度目標住宅單位及使用費

| 地區 | 住宅區名稱 | 建設年度 | 間隔 | 目標單位 | 每月使用費 | |---|---|---|---|---|---| | 清見 | 大原團地 | H3 | 獨棟平房3DK | 2 | (資訊不詳) |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令和8年度 /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