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致力於依據「以客戶為本之業務運營方針」(以下簡稱本方針)進行業務運營,並公開其實施狀況。未來亦將配合企業活動之擴展,隨時檢討並調整所公布之指標。以下為依據本方針,針對2025年度本公司各項措施之報告。另關於與金融廳「以客戶為本之業務運營原則」之對應關係,已於金融廳指定格式之「對應關係表」中刊載。
以客戶為本之業務運營原則
1. 追求客戶最佳利益【原則二】
本公司透過社群媒體(SNS)等管道,與客戶進行直接且細緻的溝通,致力於推出符合客戶需求之商品。2025年度,針對投資人股票投資組合過度集中於美國市場之現象,本公司推出「auAM槓桿、恆生、中國基金(日圓計價/港幣計價)」及「auAM槓桿、全球各國基金」(暱稱:LebaKan),作為因應方案之一。為強化資產管理能力,本公司全面動用引以為傲的量化技術,大幅提升機構投資人專用之投資引擎,成功拓展跨產業客戶。此外,本公司亦將此量化技術導入投資流程各階段,積極推動信託報酬水準之檢討,以將效率提升之成果回饋予投資人。
2. 妥善管理利益衝突【原則三】
為確保客戶權益不受不當損害,本公司訂有「利益衝突管理方針」,規範相關基本事項,並據此實施適當管理。同時,透過舉辦「利益衝突管理方針」相關教育訓練,徹底強化員工之認知與意識。
3. 明確揭示客戶負擔之費用【原則四】
本公司致力於清楚說明投資信託中客戶所負擔之投資管理費用及其他各項費用與手續費,並明確記載各項費用之對價內容。此外,針對個人型確定提撥年金制度之手續費,亦努力提供支付對象等資訊,確保資訊透明。
4. 清晰易懂地提供重要資訊【原則五】
本公司依據「KDDI網站無障礙方針」,致力於確保與提升網站無障礙功能,以打造人人皆可便利使用的網站。
<提供有助於投資教育之資訊> 為協助投資新手安心展開資產管理,本公司於「au的iDeCo」服務網站上,刊登有助於資產管理之專欄『理財食譜』。
專欄閱覽次數
瀏覽量(PV)
2025年度專欄總閱覽次數
516,551
(註)
計測期間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5. 提供符合客戶需求之服務【原則六】
<提供有助於長期資產形成的投資信託> 作為個人型確定提撥年金「au的iDeCo」之投資商品,本公司所提供之四檔基金,已根據客戶需求調整風險與報酬之平衡,以利長期資產之累積。
適用於NISA與iDeCo之本公司提供基金
名稱
NISA
(成長投資額度)
NISA
(積立投資額度)
iDeCo
au Smart Basic(穩定)
○
○
○
au Smart Basic(穩定成長)
○
○
○
au Smart Prime(成長)
○
-
○
au Smart Prime(高成長)
○
○
○
auAM 未來都市相關股票基金
(含匯率避險)
○
-
-
auAM 未來都市相關股票基金
(不含匯率避險)
○
-
-
auAM Nifty50印度股票基金
○
-
-
iDeCo提供基金之平均持有期間(依基金別)
名稱
平均持有期間
au Smart Basic(穩定)
8.7年
au Smart Basic(穩定成長)
15.3年
au Smart Prime(成長)
15.7年
au Smart Prime(高成長)
10.1年
(註) 預期平均持有期間係以2025年度之「年平均餘額÷年總贖回金額」計算之理論值,與實際平均持有期間不同(年平均餘額為2025年度各月末餘額之平均值)。計算時已排除點數投資之餘額與贖回金額。
iDeCo提供基金之投資人報酬率(依基金別、比率)
名稱
投資人報酬率
au Smart Basic(穩定)
0.35%
au Smart Basic(穩定成長)
0.91%
au Smart Prime(成長)
1.73%
au Smart Prime(高成長)
2.24%
(註) 上述投資人報酬率係將每月時價變動率之加權算術平均值乘以12,換算為年率之數值。計算期間為2025年度(2025年4月~2026年3月)。
每月時價變動率(r)係依下列定義計算,並排除本公司種子資金之餘額,以及點數投資之餘額與贖回金額。
當月月底餘額=前月月底餘額×(1+r)+(申購金額-贖回金額-配息)×(1+r/2)
<提供投資教育資訊與體驗> 本公司提供與「au PAY點數運用」服務連結之投資信託,讓投資新手可使用Ponta點數,輕鬆免費地進行投資體驗(以點數進行資產管理練習)。
au PAY點數運用者人數成長率
點數運用者人數成長率
相較於2025年3月底,2026年3月底之成長率
+13%
6. 建立員工適當之激勵機制等【原則七】
本公司作為投資管理機構及確定提撥年金運營管理機構,為確保每位員工遵守忠實義務與善管注意義務,持續實施以防止違反法規及遵守企業倫理為目的之合規教育訓練。
此外,本公司亦將員工於各自崗位上推動以客戶為本業務之實績,納入目標管理制度之評估項目,建立人事與績效評估制度,以提供適當之激勵。
商品治理方針
1. 建立商品治理體制【補充原則一】【補充原則二】
本公司訂有「商品治理方針」,並於公司官網公開。基金組成時之商品適宜性審查、目標客戶屬性之界定等事項,由「新基金設定會議」決議。基金組成後之品質管理與提升相關事項,包含運用狀況、商品適宜性、揭露之適當性、銷售機構連攜資料之分析結果及對銷售機構之回饋內容等方針,則由「經營會議」決議。
2. 商品組成【補充原則三】
作為新商品設定之決議機關「新基金設定會議」,負責公募投信與私募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KDDI
- 原文日期:2025年度(2025年4月~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