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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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遠傳】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遠傳電信於5月20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井琪及獨立董事李大嵩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兼任與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其他公司職務,該案已獲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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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電信於5月20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井琪及獨立董事李大嵩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兼任與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其他公司職務,該案已獲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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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5月20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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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Times
Date
2026年5月20日
遠傳電信於5月20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井琪及獨立董事李大嵩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兼任與公司營業範圍類似之其他公司職務,該案已獲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人事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0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1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21日 08:45(收集後45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董事:井琪(兼任 Far Eastern Info Service (Holding) Ltd. 董事長暨總經理、全虹企業董事長、旭天能源董事長、博弘雲端科技董事長、遠時數位科技董事長、遠想原創董事長、富鴻網董事長、思納捷科技董事長、新世紀資通董事暨總經理、遠東百貨董事、太平洋崇光百貨董事、鼎鼎聯合行銷董事、遠通電收董事、遠創智慧董事、遠傳電信總經理)。
- 獨立董事:李大嵩(兼任雅特力科技(開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雋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115年5月20日股東常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11. 大陸地區事業: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遠傳電信股東會對董事競業禁止有何決議?

遠傳電信於115年5月20日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井琪及獨立董事李大嵩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在任職期間兼任與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職務。

哪些董事被解除競業禁止限制?

本次獲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為董事井琪及獨立董事李大嵩。

遠傳電信董事井琪兼任哪些公司職務?

井琪目前兼任多項職務,包括遠傳電信總經理,以及Far Eastern Info Service (Holding) Ltd.、全虹企業、旭天能源、博弘雲端科技、遠時數位科技、遠想原創、富鴻網、思納捷科技等公司之董事長或董事職務。

此項決議的通過門檻為何?

根據公司法第209條,該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而通過。

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間為何?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為擔任該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