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華立企業於115年5月26日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以利董事兼任大陸地區事業職務,且對公司財務無重大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7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9:22(收集後107小時21分鐘)
1. 決議日: 115/05/26。2. 許可對象: 康泰投資(張尊賢、黃露慧、黃其光)、葉清彬、林有志及獨立董事古源光、張吉男、朱浩民、劉惠雯。3. 許可項目: 以無損於公司利益為限。4. 期間: 任職期間。5. 決議情形: 無異議照案通過。6. 影響: 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常見問題
華立企業為何解除競業禁止限制?
為允許董事兼任與公司業務相關之大陸地區事業職務,以利業務推展。
哪些人員被解除競業禁止?
包括法人董事康泰投資代表人張尊賢、黃露慧、黃其光,以及董事葉清彬、林有志與全體獨立董事。
競業禁止解除的期間為何?
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有影響嗎?
公司表示無重大影響。
決議結果如何?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