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建】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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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華建】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 華建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董事期間從事不損害公司利益之競業行為,決議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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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建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董事期間從事不損害公司利益之競業行為,決議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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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建】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2026年6月26日), PR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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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 Times
Date
2026年6月26日
華建公司於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吳裕國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於擔任董事期間從事不損害公司利益之競業行為,決議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2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27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27日 18:33(收集後1小時33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06月26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裕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得從事相關業務活動。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於本公司擔任董事之職務期間內。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且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者填「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華建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為提升董事經營彈性並兼顧公司利益,經股東會依法決議通過,在不損害公司前提下允許有限度競業行為。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是否影響公司財務?

公司明確表示,此項決議對財務與業務運作無任何影響,屬常規公司治理措施。

吳裕國擔任哪些外部職務?

公告僅提及由佳峻投資代表人身份擔任華建董事,未揭露其他具體外部職務內容。

此競業許可是否涉及中國大陸事業?

不適用。公告明確指出所許可競業行為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活動。

股東會通過此案的表決門檻為何?

依公司法第209條,須三分之二以上股份出席且過半數表決權同意,本案已合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