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許逸晟/執行長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眾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2) 億鴻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 (3)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及執行長。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表決通過 贊成/254831972權(佔總出席權數95.55%) 反對/189728權 棄權、未投票/11669109權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衆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億鴻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華城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2
  • 產品、服務:電力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