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15/05/28。2.公司名稱: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6.因應措施:(1)本公司業經民國115年0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辦理現金減資共計新台幣150,000,000元,總銷除股份15,000,000股,以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145,386,835股計算,現金減資比例為10.31730280%,每股退還現金1.03173028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次現金減資辦理股份註銷,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96.82697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03,868,350元。(2)本次待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另訂減資基準日與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事宜。(3)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4)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現金減資退回股款案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115/05/28起至115/06/28止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議,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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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現金減資
- 相關組織:艾笛森光電
- 原文日期:115/05/28 / 115/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