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代重要子公司翔發投資(股)公司及聚星電子(股)公司簡易合併案向債權人公告

Key facts

  • 【聯發科】代重要子公司翔發投資(股)公司及聚星電子(股)公司簡易合併案向債權人公告
  • 聯發科公告,子公司翔發投資與聚星電子進行簡易合併,翔發投資為存續公司,聚星電子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5年6月30日,聚星電子之資產負債將由翔發投資概括承受。債權人若有異議,需於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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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公告,子公司翔發投資與聚星電子進行簡易合併,翔發投資為存續公司,聚星電子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5年6月30日,聚星電子之資產負債將由翔發投資概括承受。債權人若有異議,需於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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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發科】代重要子公司翔發投資(股)公司及聚星電子(股)公司簡易合併案向債權人公告 (2026年5月29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5月29日
聯發科公告,子公司翔發投資與聚星電子進行簡易合併,翔發投資為存續公司,聚星電子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5年6月30日,聚星電子之資產負債將由翔發投資概括承受。債權人若有異議,需於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提出。
businessNQ 44/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9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30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8:18(收集後34小時18分鐘)
1.事實發生日:115/05/29。2.公司名稱:翔發投資(股)公司及聚星電子(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翔發投資與聚星電子於115年5月29日經董事同意合併,翔發投資為存續公司,聚星電子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定115年6月30日。聚星電子之資產、負債及權利義務由翔發投資概括承受。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規定,債權人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證明文件以書面掛號郵寄提出。6.因應措施:另採報紙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合併的存續公司是哪一家?

翔發投資(股)公司為存續公司。

合併基準日預計為何時?

暫定為民國115年6月30日。

債權人若有異議該如何處理?

請於公告日起31日內,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掛號郵寄至公司。

此合併案是否影響聯發科股東權益?

此為集團內部組織調整,對聯發科股東權益無影響。

聚星電子合併後會如何?

聚星電子將成為消滅公司,其資產與負債由翔發投資概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