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事由:辦理配股配息作業事宜。 (二)停止受理轉換登記起訖日期:115年06月25日115年07月20日止。 (三)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5年06月25日)之前一營業日前(115年06月23日),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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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聯嘉光電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產品、服務:有擔保轉換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