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恆-創】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Key facts

  • 【聚恆-創】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 聚恆-創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莊博貴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擔任智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表決通過,公司表示此舉對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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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恆-創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莊博貴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擔任智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表決通過,公司表示此舉對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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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恆-創】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2026年6月16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6月16日
聚恆-創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莊博貴之競業禁止限制,允許其擔任智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本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表決通過,公司表示此舉對財務及業務無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7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9日 16:50(收集後47小時50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莊博貴 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智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由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經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這項決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依據台灣公司法第209條,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得解除董事競業禁止義務。

智璞儲能科技是什麼樣的公司?

台灣的能源儲能技術公司,專注於蓄電系統的研發與製造,技術實力受業界肯定。

這項決議何時生效?

已於2026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