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7/09 2. 事實發生主體:本公司 3. 發生緣由(事件說明):收到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參佰萬元整罰鍰。 4. 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緩。 5. 處分情形:行政罰鍰新台幣300萬元 6. 是否遭裁處罰鍰:是 7. 裁罰金額(元):新台幣 3,000,000 元 8. 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新台幣300萬元 9. 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元):不適用 10. 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期限內繳納罰緩。 11. 是否前已就同一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本公司於115/7/7發布重訊公告說明本事件相關訊息。 12. 其他應述明事項:無 關鍵字: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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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7/09 / 115/7/7
  • 產品、服務:食品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