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115年6月12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詳細公告內容如下: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 駱怡君/董事 - 駱錦明/法人董事怡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林坤正/法人董事台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李榮慶/董事 - 陳俊仁/法人董事台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 江威娜/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入〝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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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怡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台雅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