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唐慕蓮女士(所代表法人:韻華股份有限公司) (2) 董事:唐榮椿先生(所代表法人:德成股份有限公司) (3) 董事:唐如萱女士(所代表法人:福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4) 獨立董事:李大維 (5) 獨立董事:萬同軒 (6) 獨立董事:楊春鈞 (7) 獨立董事:柯長珠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依公司法第209條第一項相關規定,經本公司115年6月12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競業行為限制。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獨立董事)職務之期間內。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股東會決議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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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來源:PR Times
  • 分類:人事
  • 相關組織:韻華株式会社 / 德成株式会社 / 福斯自動車株式会社
  • 產品、服務:自動車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