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寶】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毛寶公司於115年6月11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允許董事投資或經營與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公司。此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Corporate Governance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1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2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2日 17:53(收集後9小時53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 115/06/11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凌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瑞華、
凌宇投資(股)公司代表人:何奕儒、
泛洋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賢泰、
泛洋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吳喬蓁、
吳昭雯、
獨立董事:
蘇亮、黃建誠、陳薇芝、林峻樟。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董事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常見問題

毛寶公司的董事未來可以從事哪些活動?

董事在其任期內,可以投資或經營與毛寶公司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公司。

這項決議對毛寶公司的業務有何影響?

根據公司表示,此決議對其財務及業務營運無影響。

解除競業禁止限制的目的是什麼?

雖然未詳細說明具體目的,但預期是為了擴大董事的活動範圍,以尋求公司成長機會。

這項決議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於115年6月11日的股東常會上通過。

這項決議獲得股東們的批准了嗎?

是的,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