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材】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明基材料於115年5月27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限制案,受影響對象包括佳世達科技、明基電通及獨立董事葉福海。
businessNQ 44/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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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2)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3)葉福海,本公司獨立董事。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明基透析科技、尚承科技、翔隆航太、品翔航太、擎壤科技董事;明基電通兼任雲基智慧董事長;葉福海兼任全國電子獨立董事。4. 許可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5. 決議情形: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常見問題

此次解除競業限制的對象有哪些?

包括法人董事佳世達科技、明基電通,以及獨立董事葉福海。

解除競業限制的期間為何?

為擔任明基材料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的期間。

決議通過的門檻為何?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此舉是否影響公司財務?

根據公告,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是否有涉及大陸地區事業?

經公告確認,不適用相關大陸地區事業之競業限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