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09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2)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李伊俐 (3) 董事:李伊伶 (4)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李成家 (5)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賴育儒 (6) 董事: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7) 董事: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李育家 (8) 董事: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王柏森 (9) 董事:華蔚有限公司 (10) 董事:華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王銘富 (11) 獨立董事:賴杉桂 (12) 獨立董事:鄭建新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公司之營業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李伊俐 (2) 董事: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 賴育儒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 李伊俐: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2) 賴育儒: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負責人。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徐匯區虹橋路777號902室。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美吾髮化妝品(上海)有限公司:化妝品及日用品批發。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 力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華蔚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09
- 產品、服務:化妝品批發 / 日用品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