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年6月30日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 董事:祝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祝文宇 (2) 董事:祝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高賜 (3) 董事:甲山林廣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瀛珠 (4) 董事:仰山林廣告有限公司代表人-祝藝 (5) 獨立董事:胡湘麒 (6) 獨立董事:施濟美 (7) 獨立董事:殷士偉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代表人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祝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甲山林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 仰山林廣告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年6月30日
  • 產品、服務:不動産開発 / 住宅販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