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許金泉/董事 蔡承道/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應迴避之董事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許金泉/董事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許金泉/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廈門市思明區台東路68號(觀音山國際商務營運中心18號)20樓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財產保險業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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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12
- 產品、服務:財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