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代子公司大同資產開發(股)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大同資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大同100%控股子公司)公告,向母公司大同(股)公司取得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1號建築物之使用權資產,金額為新台幣1,097,952元,租賃期間為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
不動產NQ 0/100出典:PR Times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4月14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4月15日 11:00(發表後26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4月19日 01:06(收集後86小時6分鐘)
1.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1號建物之使用權資產
2. 事實發生日: 115/4/14~115/4/14
3. 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4. 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 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北市中山北路三段22-1號建物:
交易單位數量:承租面積235.35坪
交易總金額:設算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097,952元
6.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股)公司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
7.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關係人資產位置及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 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付款期間:115/06/01~117/05/31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1,097,952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租約到期有優先承租權
11.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雙方使用面積等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3. 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4. 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5.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 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 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 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 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 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 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業務上整體規劃考量
24. 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5. 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 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5年4月14日
27. 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8. 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 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 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