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2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清櫆 董事 郭文鎧 董事 蔡宗諺 董事 朱中強 董事 林清樑 董事 于祖康 獨立董事 陳宜鋒 獨立董事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關鍵字:重大訊息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