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告日期: 114/10/1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向關係人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設置22台ATM,使用權資產金額:新臺幣1,386,000元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原租約條件調整,新增設置1台ATM,使用權資產金額更新為新臺幣1,417,500元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原文日期:11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