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Key facts

  • 【力銘】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力銘公司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解除兩位法人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之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內從事相關業務。
  • Source: PR Times
  • Date: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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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銘公司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解除兩位法人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之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內從事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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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銘】公告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2026年6月16日), PR Times
Source
PR Times
Date
2026年6月16日
力銘公司於115年6月16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解除兩位法人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之限制,允許其於任職期間內從事相關業務。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6月16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6月17日 17:00(發表後32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6月18日 17:14(收集後24小時14分鐘)
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6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台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正強
法人董事:台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前代表人:沈慧誠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5年6月16日股東常會通過,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前提,解除以上董事新增兼職競業行為限制。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常見問題

力銘公司為何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限制?

為提升董事職務彈性並兼顧公司治理,在不損害公司利益前提下,經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限制。

哪些董事獲得競業許可?

台豐資本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孫正強,以及前代表人沈慧誠,在任職期間內可從事競業行為。

此次決議對公司財務有影響嗎?

公司明確表示,此項決議對財務與業務無影響。

競業行為是否涉及中國大陸事業?

不適用。所許可之競業行為未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

競業許可的期間是多久?

僅限於該董事擔任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