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成】公告本公司115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事宜
力成科技於115年5月27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決議解除蔡篤恭、林基正等9名董事及獨立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此次決議主要針對董事兼任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之職務進行許可,其中獨立董事陳瑞聰涉及多項大陸地區仁寶集團相關企業之董事長職務。公司說明,依據經濟部函釋,若為100%持股之母子公司關係,則不構成利益衝突之競業行為,本次決議對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 文章處理履歷
- 📰 發表: 2026年5月27日 09:00
- 🔍 收集: 2026年5月28日 08:00(發表後23小時0分鐘)
- 🤖 AI分析完成: 2026年5月31日 18:50(收集後82小時50分鐘)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篤恭、林基正、金士頓科技(代表人吳麗卿)、超豐電子(代表人謝永達)、台灣鎧俠先進半導體(代表人Junichi Asada),以及獨立董事張光瑤、陳瑞聰、童兆勤、謝再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行使表決權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獨立董事陳瑞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陳瑞聰擔任仁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等仁寶集團旗下多家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重慶市、成都市等地。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筆記型電腦、液晶電視、電子零組件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經濟部函釋,董事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孫公司之職務,在經濟意義上為一體,不構成公司法第209條競業行為。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蔡篤恭、林基正、金士頓科技(代表人吳麗卿)、超豐電子(代表人謝永達)、台灣鎧俠先進半導體(代表人Junichi Asada),以及獨立董事張光瑤、陳瑞聰、童兆勤、謝再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行使表決權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獨立董事陳瑞聰。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陳瑞聰擔任仁寶光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等仁寶集團旗下多家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重慶市、成都市等地。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筆記型電腦、液晶電視、電子零組件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經濟部函釋,董事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孫公司之職務,在經濟意義上為一體,不構成公司法第209條競業行為。
常見問題
力成科技為何要解除董事的競業禁止?
為了符合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當董事兼任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之職務時,需經股東會決議許可,以確保公司治理合規。
此次解除競業禁止的董事名單包含誰?
包含蔡篤恭、林基正、金士頓科技(代表人吳麗卿)、超豐電子(代表人謝永達)、台灣鎧俠(代表人Junichi Asada),以及獨立董事張光瑤、陳瑞聰、童兆勤、謝再居。
獨立董事陳瑞聰涉及哪些大陸業務?
陳瑞聰兼任多項仁寶集團旗下位於昆山、重慶、成都等地的公司董事長,業務涵蓋筆記型電腦、電子零組件生產及企業管理諮詢。
解除競業禁止對力成科技的財務有影響嗎?
根據公告,此舉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什麼情況下不構成競業禁止?
依據經濟部函釋,若董事兼任之公司為100%持股之母子公司關係,在經濟意義上視為一體,無利益衝突,則不構成公司法第209條之競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