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期:115/06/23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台塑石化(股)公司代表人 王瑞瑜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加油站業務 (1) 台塑石化(股)公司董事 (2) 台亞石油(股)公司董事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於本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之期間

5. 決議情形(依據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投票表決結果,已達法定通過門檻,本案照案通過。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若涉及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若不涉及,則填寫「不適用」):不適用

7. 於該大陸地區事業所擔任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地址:不適用

9. 該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 若董事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進行投資,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台塑石化(股)公司 / 台亞石油(股)公司
  • 原文日期:115/06/23
  • 產品、服務:石油製品販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