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東會決議日:115/06/18
2.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瑞斌/財政部董事代表人
3.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 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FACT BOX · 重點整理
-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原文日期:115/06/18
- 產品、服務:銀行業務 / 保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