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實發生日:115/05/05 2. 公司名稱: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3. 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74.71% 5. 發生緣由: (1)元大投信前因瞿姓前員工背信行為受有損害,於民國111年7月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經臺灣高等法院於民國114年9月16日作成判決,元大投信嗣就判決不利部分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2)元大投信今日獲悉最高法院判決瞿姓前員工應給付元大投信新臺幣14,130,120元及法定利息,並廢棄原判決駁回元大投信部分,發回臺灣高等法院。 6. 因應措施: 元大投信將於收受判決書正本後,再與律師進一步評估更審事宜。 7. 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關鍵字: 重大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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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PR Times
- 分類:新聞
- 相關組織: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產品、服務:損害賠償訴訟